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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初审-外观设计专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专利局审查无问题后,作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公告注册。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初审和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需要经过初审。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设计初审的情况。

1、 外观专利审查范围:1。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文件应当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特别是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必须符合要求。2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有特别规定。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专利局不予颁发专利证书。三。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 外观设计专利1的主要审查文件。设计申请文件主要包括设计申请书、设计照片和图片,并要求对设计产品进行简要说明,说明产品的类别。应填写设计要求的主要格式,不得填写或修改。2使用该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在请求书中明确说明。名称应简洁、准确地标明要求保护的产品。正名应为1-7个字,不超过15个字。具体命名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情况:1。产品命名需符合产品类型和**设计分类表中的名称。2产品名称不得含有人名、地名、公司名称、商标、代号、型号和历史年代名称。三。不能使用抽象和效果名称,如“文具”、“节油发动机”等。(内容和图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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