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不出来吗?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时间:2023-04-16 来源:考研云 点击:次
实用新型和发明均受中国专利法保护,属于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但事实上,这两种专利有很多不同之处,可以概括如下: 1、 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低于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与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本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前已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本发明强调“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对实用新型只提到“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显然,发明专利的创造性程度高于实用新型专利。 2、 实用新型专利的范围小于发明专利的范围 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或者改进发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发明可以依法被授予专利权。 本实用新型限于由产品的形状、组成或组合而提出的实用的新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结构及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不可能生产实用新型。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比本发明窄,仅限于与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有关的创新设计。 3、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专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远远短于发明专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进行实质审查,可以公告,通知申请人并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发明专利必须进行实质审查。与实用新型专利相比,审查程序和时间要复杂得多,时间也长得多。 以上是关于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区别。你看了以后觉得很直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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