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软件著作权代写全部资料] [实用新型专利代写全部资料快速拿证] [发明专利代写全部资料] [更多个人提升证书助力考研面试加分] 证书业务咨询:4006-054-001 微信:543646

当前位置:主页 > 常见问题

看专利申请相对于优先权文件的修改

时间:2023-04-16 16:19来源:www.jiqunzhihui.net
看专利申请相对于优先权文件的修改

优先权制度起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凡在本联盟一国正式提出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外观设计注册或商标注册申请的,或其权利继承人,可在提出申请之日起12日内再次向其他**申请有关内容_项申请的优先权应当在6个月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或者6个月内(外观设计申请)享有。

优先权制度的意义在于,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完善自己的申请,有时间考虑他将在哪些**申请专利,选择其他**的专利代理人等,可见,优先权制度的建立完全有利于申请人。

笔者近在审查过程中看到一份涉及确定优先权的申请,虽然不太常见,但很有代表性,因此笔者在这里对该申请进行分析,供大家参考。

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要求保护一种耐火材料,其限定了每种组分(A、B、C、D)的类型和相关参数以及其中A组分的内部结构。

根据《巴黎公约》,这是外国的初次申请,并在12个月内达到要求,因此这项申请需要优先权。但是,优先权文件中没有提到组件A的内部结构。

由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增加的特征“a部分的内部结构”未记载在优先权文件中,审查员认为本申请的优先权不成立,评述了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本申请的申请日至优先权日之间公开的另一项专利申请(对比文件1)不具备创造性。

如果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特征“组分A的内部结构”,则设定优先权,对比文件1的公开日在优先权日之后,不能作为现有技术审查创造性。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但对发明和使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本申请的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是申请人在申请日提交中国专利局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优先权文件不能作为修改本申请的依据。

此时可以看出,应用程序已经很难通过修改来解决优先级不成立的问题。虽然申请人认为专利法的宗旨是“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专利法_条),本申请的删减修改符合申请人的初衷,上述规定已列入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中的正文条款,申请人的修改意见和论点很难被接受。

此应用程序的问题是由于对优先级文档的不正确修改造成的。虽然优先权制度有利于申请人,但当申请人按照优先权制度完善其申请时,其完善程度必须符合上述“优先验证的一般原则”。申请人在使用本规则时,应当注意本规则的界限。如果很难判断是否符合规则,可以考虑以下两点:

一、申请文件说明书包含优先权文件说明书的全部内容,以后的补充说明内容或实验数据与优先权文件的内容不一致;

二、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与优先权文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一致,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其他需要修改的权利要求。

这样,即使追加的债权不能享有优先权,也不会影响未变更保护范围的债权继续享有优先权,避免因误判造成的瑕疵。

看专利申请相对于优先权文件的修改

栏目分类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推荐内容

软件著作权申请